河北省帮扶就业需要的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务工就业6个月以上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就业帮扶车间等用人单位,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可适当增加补贴。
脱贫劳动力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脱贫劳动力从事个体经营、网络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个人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借款人可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期间不贴息。
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脱贫劳动力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经工商注册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小微企业场地租金补贴
对脱贫劳动力在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外初次创办小微型企业,且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自创办之日起3年内,可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根据租赁场地面积不同而有所差异。
创业孵化基地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
对脱贫劳动力在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内创业的,提供房租、物业和水电费补贴。
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
为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大龄、残疾、较长时间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青年等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政策、送服务活动。
精准化招聘活动
依托大数据平台,精准确定援助对象,建立就业帮扶台账,举办小规模、多批次专场招聘会,开展精准化招聘活动。
职业指导和培训
对就业意愿不足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指导;对缺乏就业技能及技能水平较低的残疾人,主动将其纳入培训计划;对有求职意向的残疾人,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
政策宣传
集中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的政策,提高残疾人对政策的知晓度,并宣传残疾人就业创业典型、助残单位事迹,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
“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
通过“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为广大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失业人员等群体提供就业岗位,构建便捷的求职就业渠道。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行动
针对2025届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招聘、就业指导等7项具体内容,拓展市场化招聘岗位,开展线上招聘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这些政策和措施旨在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稳定就业和创业,提高他们的就业质量和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