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就业局的主要职责包括:
劳动就业服务:
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援助等服务,帮助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失业保险:
负责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失业救济金的发放等工作。
就业训练:
组织下岗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村富余劳动力等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
劳动力市场建设:
管理和维护劳动力市场,提供人才交流、职业介绍及人事代理服务,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公平、有序和稳定运行。
劳动事务管理:
包括劳务派遣、劳务输出、劳动事务协调等工作。
政策落实与检查:
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并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统计与预测:
负责全市就业和再就业的统计工作,建立劳动力年度供求预报预测制度和下岗失业情况预测预警制度。
资格审查与管理:
对吸纳就业和再就业享受政策的企业和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及管理。
小额担保贷款:
负责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查和认定工作。
信息网络建设:
负责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化建设,提供就业市场信息发布服务。
企业安置审核:
负责改制企业、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的审核和备案工作。
基层指导:
协调指导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的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创办劳服企业,扩大社区就业。
其他相关工作:
包括人事关系档案托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大中专毕业生服务、农民工转移就业信息发布与政策宣传等。
这些职责旨在促进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通过与企业、教育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就业局努力实现就业机会的公平分配,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为人们提供更好的就业环境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