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协议书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个人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学校名称及专业
学制
毕业时间
联系方式
职位和工作内容
被雇用人的工作职位
被雇用人工作的具体内容
工作地点
被雇用人工作的地点
入职日期和周工作时间
被雇用人入职的具体日期
被雇用人每周工作的时间和工作日(例如,8小时/天,5天/周)
工资和福利
被雇用人的工资数额和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带薪假期等)
试用期
被雇用人在公司的试用期长度和相关规定
合同期限
被雇用人和公司签订合同的期限和条件
解除协议
公司和被雇用人在必要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
其他必要材料
用人单位的信息报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公司章、法人章
学校各院系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各院系的公章
身份证或单位接收函/学校推荐信
相关资格证书(根据单位要求)
签署和盖章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用人单位必须在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在协议书上补盖公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建议:
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前,毕业生应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包括企业的发展趋势、招聘岗位性质、员工培养制度、待遇状况、福利项目等,并实地考察。
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持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到院系领取就业协议书,先由毕业生、院系在协议书上签署意见后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再交给学校,学校签字后纳入就业计划,协议书生效。
签署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书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