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业本科二批是指 在国家教育部分规定的部分普通高等院校中,每年会安排一部分招生计划面向艰苦地区、艰苦行业以及军工、国防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特定方向就业。这种就业形式称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招生计划在招生院校调档线上不能完成的,可以在招生院校调档线下20分内由省级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的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因此,如果填报定向志愿,就有可能享受20分的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定向就业招生有以下几个特点:
定向志愿:
考生在报考时填报了定向志愿,表明愿意在毕业后到特定单位工作。
预先签订协议:
考生在入学前需要与高校和未来的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履行就业义务。
专业培训:
考生接受的是针对未来工作单位需求的专业培训。
毕业后就业:
定向生毕业后需按照协议到指定的地区、行业或单位工作。
这种招生形式旨在解决艰苦行业、艰苦地区以及军工、国防等高层次人才需求问题,不是对某一地区、单位人员子女的照顾或福利。定向生和非定向生都属于公费范畴,定向生毕业后要回原工作单位继续工作,而非定向生则可以在毕业后自主择业。
在录取过程中,定向就业招生通常会在本科二批等批次中进行,考生需要在报考时明确选择定向志愿,并在入学前与高校和未来的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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