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结构性矛盾是指 因经济结构与劳动力结构的不对应引发的就业岗位供求之间的不匹配,导致空闲岗位与求职人员长时期并存的状态。具体表现为人力资源的技术、能力供给与目前市场岗位需求之间存在错配,造成“企业招不到人”和“员工找不到工作”的矛盾。
该矛盾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教育、培训的结构调整尚未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结合:
导致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岗位需求不匹配。
经济下行和产业结构调整:
特别是国内大基建、房地产等行业引领的经济发展出现结构性变化,带来大量产业人才持续溢出,造成结构性失业现象增加。
区域发展差异及其资源分配不均衡:
部分欠发达地区缺乏足够的产业支撑和良好的发展环境,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限制了当地的就业机会。
高级技术产业人才严重短缺:
需要加大高级技术人才的培养。
高校教育与就业市场需求脱节:
部分毕业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所需的技能之间存在较大差距。
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措施包括:
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 。
加强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对接:
使教育、培训的结构调整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紧密结合。
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缩小区域发展差异,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加大高级技术人才的培养:
满足新兴产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和欠发达地区就业:
缓解部分地区和行业的人才短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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