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进行就业困难认定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这是认定就业困难的基本文件,需要提供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保卡:
用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需要提供原件。
人员类别证明材料:
根据不同的就业困难类别,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本人承诺书及社区调查。
失地农民:本人承诺书、被征地安置补偿协议书或村证明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年检合格的城乡居民社会救助证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残疾人:年检合格的残疾人证。
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社会福利院及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脱贫人口:扶贫手册。
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户口簿:用于证明申请人的户籍情况。
2寸照片:用于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个人申请书:本人签字,登记日期和本人申请日期为同一天。
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
求职登记表:《就业失业求职登记表》。
失业证明资料: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红头文件或者证明。
社区公示证明:进行困难认定的必须要从申请之日起有7天公示期。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详细查阅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指南,以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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