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时间是指 你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就业登记是北京市劳动局对偏远地区劳动力就业人员找到工作单位对符合条件申请国家补贴的一种就业形势,因此,就业登记时间就填参加工作的时间。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劳动者被用人企业和单位招用的,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企业和用人单位到所在辖区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
劳动者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的,由本人到所在社区、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的,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
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使用劳动者的,应自继续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办理就业情况变更登记手续。
因此,在填写就业登记时间时,应准确填写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就业登记,以便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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