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也称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涉及培养院校、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三方主体,因此又称为“三方协议”。
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三方主体:
培养院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关系前进行双向选择。
权利和义务:
明确双方在就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鉴证方:
学校作为鉴证方,见证协议的签署。
重要凭证:
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信息真实可靠并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的重要依据。
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在于:
性质:就业协议是民事协议(民事合同)的一种,而劳动合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制定的双方合同。
主体:就业协议涉及三方主体,而劳动合同只涉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方。
有效期:就业协议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而劳动合同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建议:
签署前:毕业生应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保理解其中的权利和义务。
签署时:确保三方主体都在场并签署,避免后续纠纷。
报到后:就业协议应妥善保管,作为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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