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靖西市财政局于2024年5月17日发布了《靖西市2024年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第二批)工作方案》。该方案旨在贯彻落实自治区相关通知精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并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
方案的主要内容
岗位安置对象 原则:
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中的无法外出、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优先聘用胜任岗位条件的弱劳动力、半劳动力。
不受年龄限制:以是否能胜任岗位工作任务为聘任标准。
优先安置:低收入脱贫家庭,同一人员不能同时安排多个乡村公益性岗位。
岗位开发数量 总数:
2024年计划开发1883个乡村公益性岗位(具体数量见附件1)。
调整权利:各乡(镇)总岗位数相对固定,各村(社区)可根据需求在乡(镇)内自行调整岗位数,需增减岗位时以乡镇为单位向市人社局申请调整。
岗位开发种类
主要职责:
包括但不限于乡村保洁、护林、治安巡逻、文化活动协管、就业援助、扶贫车间务工、乡村道路维护、水利设施管护、公共卫生服务、幼儿看护、居家养老服务等。
实施步骤
岗位信息发布:
通过靖西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岗位信息,确保信息覆盖到所有相关脱贫人口。
申请与审核:
脱贫人口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请岗位,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步审核并上报市人社局。
岗位分配:
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将岗位分配至各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具体聘用工作。
监督管理:
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将对岗位开发和实施过程进行定期监督和评估,确保岗位有效发挥其作用。
预期效果
通过该方案的实施,预期能够有效吸纳脱贫人口中的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参与乡村公益性岗位,增加其收入来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
靖西市2024年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第二批)工作方案,详细规定了岗位安置对象、开发数量、种类及实施步骤,旨在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