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和社会保障岗位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和再就业服务
负责辖区内就业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摸底、登记统计工作,确保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情况有清晰的了解,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提供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再就业援助等服务,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
开展空岗调查,收集并发布就业信息,完善就业信息的登记和录入工作。
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本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和残疾人。
社会保险服务
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参保和接续工作。
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工作。
处理失业职工档案材料,核定失业保险金,办理失业职工到龄退休手续等。
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服务
宣传国家、省和地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为劳动者提供咨询服务。
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
培训与就业服务
组织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组织其转移就业。
灵活就业人员管理
负责灵活就业人员的申报、登记、初审、公示、季度申报等工作。
提供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手续。
其他相关工作
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与服务,组织用工单位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和岗前培训。
办理求职登记和录用新员工备案手续。
办理单位和个人劳动事务代理手续。
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及审核手续。
这些职责旨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并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帮助劳动者提升技能、获得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