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生源地通常是指 毕业生高考前常住户籍所在地,具体填写规范如下:
对于生源地在区、县一级的学生,填写格式为“XX省XX市XX区”或“XX省XX市XX县”。
对于生源地在县级市的学生,填写格式为“XX省XX市XX市”,例如“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市”。
如果毕业生在高中毕业、大学录取之前有户口迁移,生源地应以参加高考时填写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对于直辖市(如北京、天津)生源,一律填写到区县,例如北京市海淀区。
对于异地高考学生或在我校上学期间家庭居住地/父母工作地发生变动的学生,生源地应当确定能够正常接收本人毕业后落户,如有疑问建议直接向相关户籍所在地咨询确认。
建议:
仔细核对个人高考时的户籍信息,确保填写的生源地准确无误。
如果户口在高考后发生迁移,以最终确定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如有特殊情况(如借考、父母工作调动等),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生源地,并向相关户籍所在地咨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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