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就业协议是一种 旨在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见习岗位:
明确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将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岗位。
见习目标:
设定通过见习活动希望达到的目标,如提升社会实践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及人际关系的协调和沟通能力等。
见习期限:
规定见习活动的时间长度,通常为3至12个月。
费用支付责任:
明确甲方(见习单位)和乙方(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各项费用的支付责任,如发薪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食宿费、书本费、取证费、交通费等费用的承担情况。
保险保障:
甲方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和保险期限等。
培训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以提高乙方的实践能力。
考核鉴定:
见习结束时,甲方与乙方所在学校共同对乙方进行考核鉴定,并出具见习证明。
权利义务:
明确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在见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权、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
解除终止协议条件:
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或终止见习协议。
见习就业协议有助于保障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见习单位更好地管理和评估见习人员的工作表现。通过签订见习就业协议,双方可以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期望,从而促进见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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