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针对大学生就业推出了多项补贴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人才。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补贴政策:
就业补贴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按照不同学历分别给予每月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对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家政服务或农业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给予个人每年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世界大学排名前200位大学或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总额6万元、4万元、3万元就业补贴,分2年发放。
在攻坚期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来温企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贴额度按标准的150%兑现。
创业补贴
对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初次来温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给予个人1万元初创补贴;正常经营1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再给予个人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社保补贴
对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温通过从事个人创业、互联网营销等新业态职业实现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总额的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为1年。
公积金补贴
对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生来温民营企业工作,并通过企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公积金补贴,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实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缴费部分的2/3,每人每年补贴不超过3000元,期限为1年。
租房补贴
对新到鹿城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在市区无住房,且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专科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3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的租房补贴按照《温州市人才新政》执行,博士研究生每月24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600元,补贴时间累计不超过5年。
路费补贴
对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市内引才活动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及在校大学生,给予温州市内每人次100元、浙江省内(除温州市外)每人次500元、浙江省外地区每人次1000元的交通补贴。
其他补贴
对新全职来温工作的40周岁以下博士,给予8万元就业补贴。
小微企业招录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根据实际缴纳社保情况,给予企业最长12个月的社保补贴。
这些政策涵盖了就业、创业、社保、公积金、租房和交通等多个方面,为大学生提供了全面的就业支持。建议大学生们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增加在温州就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