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暂缓就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
如果暂缓就业协议书遗失,需要先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遗失证明,然后再办理取消。
身份证复印件:
用于核实身份。
接收函:
如果已有单位接收,需提供单位的接收函。
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
如果是升学情况,则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
报到证:
取消暂缓就业后,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会出具报到证。
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其他相关文件。
建议:
提前准备:尽早准备好所有需要的材料,以免耽误取消暂缓就业的进程。
确认档案去向:明确自己的档案将放在哪里,以便在办理取消手续时能够准确无误地提供相关信息。
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如果有任何疑问,及时咨询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确保手续办理顺利。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