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针对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的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落户奖励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生活补贴
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学历层次和技能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
全日制博士:5万元
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3万元
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2万元
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1万元。
未落户南昌的,首次在昌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按标准申领生活补贴。
购房补贴
在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可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民营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
创业扶持
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办企业,除享受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申请3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的创业融资扶持。
大学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6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具有全日制博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创办的优质创业项目,贷款额度100万元以内的,可免除反担保。
租住人才公寓
支持县区(开发区)在人才集中区域建设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人才”建设产权型人才住房。
在全市各县区科学布局人才驿站(“洪漂”驿站),为来昌求职的大学生和高级技师、技师提供免费住宿,时间最长可申请3个月。
就业岗位补贴
对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并成功录用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的,将按照全日制本科(技师)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专(高级工)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这些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促进南昌市的经济发展和人才储备。建议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补贴,以便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