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的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保障制度:
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确保人民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保障的基础上,提高生活质量。
市场监管与维权:
加强市场监管和维权工作,打击不正当竞争、价格垄断等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并确保劳动者在失业时能够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和促进其再就业。
教育与培训:
提供职业指导、培训和其他帮助,促进失业者重新找到工作。
就业促进:
通过各种政策和措施,如扩大就业岗位、支持创业就业,降低失业率。
专业就业保障:
政府通过设定最低工资、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福利,以及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帮助求职者找到工作,确保具备特定专业技能的劳动力能够在就业市场上找到合适的工作,并获得一定的经济保障。
特定群体就业保障:
包括妇女、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等特定群体的就业保障,确保这些群体在就业时能够获得平等的机会和保护。
就业保障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就业保障协议,明确双方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为劳动者提供稳定的就业环境和相应的保障措施。
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就业保障的体系,旨在确保公民能够实现劳动权,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并在失业时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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