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非全日制用工:
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总的工作时间相对较短。
劳务派遣: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这种形式下,劳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
业务外包:
用工单位将某些业务外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由外包单位或个人自行组织劳动者从事工作。这种形式下,劳动者与外包单位或个人之间存在雇佣关系,但用工单位与外包单位或个人之间是业务合作关系。
平台型用工:
劳动者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如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网络主播等。这种形式下,劳动者与平台之间可能存在劳动关系,也可能仅存在劳务关系,具体取决于平台与劳动者之间的协议。
个体经营:
包括从业人员在两人及以下的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未登记注册的个体经营户等。个体经营者自主经营,承担经营风险。
新就业形态:
包括交通出行、外卖配送、网络零售、直播销售、互联网医疗等领域的平台就业人员。这些劳动者通过平台提供服务,与平台之间的关系多样,可能是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其他形式的合作关系。
非正规部门就业:
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家庭作坊式的就业者,以及虽为大中型企业雇用但在劳动条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就业稳定性方面有别于正式职工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
独立就业:
包括自雇型就业(如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和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如律师、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等)。
临时就业:
包括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待命就业人员和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生存型灵活就业、机会型灵活就业和发展型灵活就业:
生存型灵活就业者主要从事体力型劳动,机会型灵活就业者以获取更高的经济回报为目的,发展型灵活就业者掌握高水平专业技能或学历背景较好。
这些灵活就业形式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就业选择和灵活性,但同时也需要关注劳动者权益保障和劳动法律法规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