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民办初中的退费标准主要 取决于学生退学的具体时间以及学校的退费政策。以下是一些具体的退费标准:
新学期之初退学
扣除正常费用(如课本费等)后,可以退还大部分学费,通常在80%至90%之间。
学期中间退学
可以退还的学费比例较低,大约在40%至50%之间。
学期末退学
可能只能退还10%至20%的学费。
开学后一个月内退学
学校应核退80%的学费。
开学后一个月至两个月内退学
学校应核退60%的学费。
开学两个月后退学
学校可以不退本学期的学费。
按学年收费的学校
第一学期提出退学的学生,学校应退还本学期相关费用,并退还其余学期的学费、住宿费和未发生的代收代管费用。
短期、业余培训学生
在完成本期二分之一课时前提出退学的,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比例的学费及已发生的代收代管费用、相关税费后,退还剩余部分。完成本期二分之一课时后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再退还学费。
学生应征入伍
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学费,并扣除已经发生的住宿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后,退还剩余部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在按上述标准计算退费额度时应给予特殊照顾。
建议家长在办理退学手续前,详细咨询学校的相关退费政策,了解具体的退费标准和流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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