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家访的次数要求如下:
每名学生家庭每学年至少接受2次学校家访,其中包括入户家访1次和校园约见1次。
原则上,每学年班主任家访不低于1/2的学生家庭,科任教师对剩余约1/2的学生家庭进行家访。
各地须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家访工作的周期和次数,原则上实现每名学生一年内至少接受一次入户家访。针对重点家庭,每学期至少入户家访一次,必要时,可邀请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联合家访。
家访通常是一学期一次的。但如果学生在学校有特殊情况或学习成绩退步,老师会随时进行家访。
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
广州市教育局明确原则上每学年对每个学生家庭家访1次;对重点对象,每学期至少家访1次。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每名学生家庭每学年至少接受2次学校家访,其中包括1次入户家访和1次校园约见。
班主任每学年对每名学生至少开展1次家访。
对于重点家庭或特殊情况,家访的次数可能会增加,每学期至少一次入户家访,并可能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与。
因此,初中家访的次数至少为每名学生家庭每学年2次,具体次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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