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教师的工作量标准主要依据《山东省中小学课时计划》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具体如下:
课时量标准
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
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4节。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6节。
教学工作量计算
高中:语、数、外每周两个班10节课算满工作量;理、化四个班12节算满工作量。
初中:工作量标准与高中类似,但具体课时数可能因学校情况略有不同。
其他注意事项
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一校一策”原则下,适当调整教师课时量,但需经学校教代会通过,并进行公示和市教体局备案。
行政人员的工作量可能与教学人员有所不同,具体课时数可能会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初中教师的工作量主要包括每周12到16节课的教学任务,具体分配根据学科和学校情况有所调整。此外,行政人员的工作量可能涉及更多管理职责,具体课时数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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