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初中生的补助金标准如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
补助标准:每生每年625元。
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城市低保家庭等五类学生。
非寄宿制学生的补助
补助标准:小学生每年625元,初中生每年750元。
寄宿制学生的补助
补助标准:每生每年1250元,但只有在校住宿的学生才能全额领取,外宿生只能领取一半的金额。
综上所述,广西初中生的补助金标准主要依据学生是否寄宿以及家庭经济状况来确定。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论是寄宿还是非寄宿,每生每年的补助金额为625元。对于寄宿制学生,每生每年的补助金额为1250元,但外宿生只能领取一半,即625元。建议学生和家长根据具体情况和学校通知,及时申请相关补助,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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