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援助 不属于职务,而是一种 服务或岗位。具体来说,就业援助通常指通过政府或相关机构的帮助,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支持和服务。这些服务可能包括就业政策宣传、劳动力资源调查、维权服务、指导办理相关认定手续等。
就业援助员是具体执行这些服务的人员,他们的职责包括:
1. 对社区居民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宣传;
2. 在本辖区内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掌握失业、协保、无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等四类人员的总数及具体状况;
3. 为社区居民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险方面的维权服务;
4. 指导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相关认定手续,帮助其实现就业,多渠道收集用工信息,提供给社区的失业、协保人员,并做好跟踪指导服务等。
此外,就业援助还可以指公益性岗位,这些岗位是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设立的,旨在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公益性岗位可能包括劳动保障协理员、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保洁、保绿、保安、社区服务等岗位。
综上所述,就业援助是一种服务或岗位,而不是职务。就业援助员是提供这些服务的人员,而公益性岗位则是这些服务的一种具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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