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协议就业书通常指的是 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所获得的非协议类工作经验证明。这种证明一般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上级主管开具,用以证明员工在企业中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态度等相关情况。非协议类就业证明在员工离职或转岗时常常需要提交,并且也可以作为员工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之一。
非协议类就业书与就业协议书不同,后者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定的,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签订就业协议的一种书面合同。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含毕业生情况和意见、用人单位情况和意见及学校意见,并且其协议约定仅指学生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一份书面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非协议类就业书与劳动合同也有所区别。劳动合同是形成雇佣关系的协议,而非协议类就业书则是不形成雇佣关系的协议,通常用于个人或企业之间,以明确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劳动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非协议类就业书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作为劳动合同的替代文件,但具体情况还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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