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是指 退役军人在退役时自愿选择离开军队,并利用自身的专业技能、经验和能力,在社会中自主寻找、创造或加入民间企业、机构或自己创业等形式,从事社会生产和经营活动。以下是关于自主就业的详细解释:
定义
自主就业是《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退役士兵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一种方式。
退役士兵自愿选择离开军队,恢复一般公民身份,进入劳动力市场,通过各种渠道自谋职业。
安置方式
退役士兵在退役时自愿向部队申请领取一次性退役金,回到地方后自主就业,当地政府给予一定经济补助,不再负责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也可以选择自谋职业,填写申请表,地方政府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规定,自主就业是对退役军士和义务兵安置的一种方式。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并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补助与扶持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帮助退役士兵顺利过渡到民间生活。
选择与机会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服从分配也可以自主择业,安置费也有不同。
退役士兵可以利用自身的专业技能、经验和能力,在民间自主就业创业,不再依靠军队提供的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自主就业是退役士兵在退役后的一种重要安置方式,政府通过发放退役金和提供经济补助等措施,帮助退役士兵顺利过渡到民间生活,并通过各种渠道自谋职业,实现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