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类型是指毕业生毕业后的工作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全职就业:
毕业生在一个固定的雇主(企业或机构)下,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和薪资条件,从事稳定的工作。这是最常见的就业形式,也是最稳定的就业形式。
兼职就业:
毕业生在一个固定的雇主下,但工作时间相对较短,通常不是全天工作,可以同时在其他单位或场所工作。
定向委托培养定向就业:
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自主就业:
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通过各种渠道自谋职业。
灵活就业:
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例如,个体经营、家政服务、打零工人员等。
实习就业:
毕业生通过实习获得工作经验,通常实习期间不享有全职员工的待遇。
参加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通过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公开考试,被录用后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工作。
新就业形态就业:
在信息技术革命特别是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发展带来的就业新模式,如开办网店、微店、依托平台就业(如交通出行、外卖配送、网络零售、直播销售、互联网医疗等领域)。
这些就业类型各有特点,毕业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业规划选择合适的就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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