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属师范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障就业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全部落实任教学校,严禁“有编不补”。
2024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24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将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
完善保障体制机制
在入编入岗、工资发放、待遇落实等方面完善保障体制机制,确保公费师范生顺利就业、安心从教。
各地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为公费师范生到农村任教提供办公场所、周转宿舍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专业发展培训
将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后的专业发展纳入各级培训,加强公费师范生新入职培训、岗位胜任能力培训。
就业信息统计报送
依托相关系统及时填报数据,加强就业信息统计报送。
规范跨省任教
严格履约管理,规范跨省任教,确保公费师范生按照协议约定到指定地区任教。
政策落实
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各项就业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监督和问责
对于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教育部将视情形缩减部属师范大学在当地的招生计划。
这些政策旨在确保部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能够顺利就业,并在教育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在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通过这些措施,政府希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公平,并支持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