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就业的人群,政府提供了多种政策补贴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提升就业竞争力,或尝试创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补贴政策: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对象:登记失业人员。
内容:参加就业技能或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可享受政府提供的职业培训补贴。企业新录用登记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参加岗位技能培训的,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也可享受此补贴。
青年见习补贴
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内容:参与青年见习计划,见习期间可获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补贴及见习单位发放的岗位补助。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象: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内容:政府为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失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补贴,减轻经济负担,保障基本生活需求。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
公益性岗位安置
对象:就业困难人员。
内容: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人员,可再次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对象:用人单位。
内容: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社保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象:困难高校毕业生。
内容:对特定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
内容: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并由财政给予贴息。
高校灵活就业补贴
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内容: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保并办理了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领到社保缴费三分之二的补贴。
这些政策补贴旨在帮助失业人员提升技能、积累经验、减轻经济负担,并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就业或创业。建议符合条件的个人及时咨询当地人社部门,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以便顺利享受这些政策带来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