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统筹是指 灵活就业人员自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中,有一部分进入统筹账户,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和管理费用等,另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记录个人的缴费和医疗费用等信息。具体来说,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自行缴纳当地社会月平均工资的20%,其中12%进入统筹账户,8%进入个人账户。
这种统筹方式有以下几个关键点:
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总费用为当地社会月平均工资的20%,其中12%进入统筹账户,8%进入个人账户。
统筹账户的作用:
统筹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支付社保待遇和管理费用等,类似于一个“互助大池子”,通过年轻力壮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费用来支付已经退休老人的养老金等。
个人账户的作用:
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直接受益于统筹账户的管理和分配,通常用于向个人发放特定项目的社保待遇,如养老金、医疗报销等。
缴费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费用较高,即便是五线城市,每月也需要600元-700元左右,每年的缴纳费用也要将近一万元。
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作为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医保经办机构不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医疗账户,这种模式称为“单建统筹”。
这种统筹方式体现了社会保障体系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共济模式,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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