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依法享有以下就业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平等地获得就业机会,不因性别、年龄、种族等自然差别而受歧视。
劳动者有权自主选择职业,包括是否从事职业劳动、从事何种职业劳动、何时从事职业劳动、进入哪一个用人单位工作等。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通过劳动获得相应的报酬,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休息休假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在工作过程中获得必要的安全和卫生保护,以保障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其劳动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国家通过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等措施,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在遇到劳动争议时,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些权利共同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和和谐。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能够在一个公平、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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