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就业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招生就业处:
负责全校学生的就业推荐和就业指导工作,包括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
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
隶属于招生就业处,专注于提供就业指导和帮助毕业生找到合适的工作。
就业中心:
一般大学都设有专门的就业中心,负责学生的就业服务和与用人单位的沟通。
党委学生工作部就业处:
例如华中师范大学的就业处,负责全日制学生的就业工作。
就业创业协会:
例如商学院的就业创业协会,负责就业宣传和相关活动的组织。
教育部:
主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委:
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各省(市、区)、各市(地、州):
负责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及相关事宜。
高等院校:
负责本校毕业生就业的具体事宜和接收安置毕业生事宜。
用人单位:
负责接收安置毕业生事宜。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主要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与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就业见习、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就业援助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其他职业中介机构:
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举办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以及经人社部门批准设立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这些机构共同构成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顺利适应就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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