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就业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不应因个人特征(如性别、年龄、种族、身体障碍等)而受到不公平的待遇。然而,在现实中,仍存在多种就业歧视现象,主要包括:
性别歧视 :女性在招聘、晋升、薪资等方面受到不公平待遇。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妇女权益,但性别歧视现象依然存在。年龄歧视:
用人单位在招聘和晋升过程中,对年龄过大或过小的人给予不公平的待遇,降低其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
种族歧视:
在用人过程中,对某一种族的人给予不公平的待遇,例如不招聘某一族裔的人或给予低薪水。
身体障碍歧视:
对身体障碍者给予不公平的待遇,例如不招聘身体障碍者或对其给予低薪水。
外貌歧视:
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公告上对求职者的外形、身高等作出硬性规定,这些要求与应聘者实际工作能力并无关联。
健康歧视:
部分用人单位强制休病假或变相逼迫患病员工辞职,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利。
户籍歧视:
主要针对农民工与外来人口,导致他们在就业机会、劳动时间、劳动合同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受到不公平对待。
宗教歧视: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但在实际操作中,宗教歧视现象仍时有发生。
为了消除这些就业歧视现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并加大了对就业歧视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劳动者在遇到就业歧视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
劳动者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益,遇到就业歧视时积极维权。
用人单位应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遵守法律法规,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推动平等就业,消除各种形式的就业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