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充分就业是指在某一工资水平下,所有愿意接受工作的人都能够获得就业机会的状态。更充分就业不仅意味着就业总量的稳定和新增就业岗位的充足,还强调就业结构的优化、失业率的控制、劳动者个人就业机会的公平性、劳动收入和工作稳定性的提高、职业能力提升与职业发展的空间,以及社会保险和权益保障的可靠性。
具体来说,更充分就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容量持续扩大:
国家或地区的就业容量不断扩大,能够容纳更多的劳动者就业。
就业结构优化:
就业结构不断优化,使得劳动力资源得到更合理的配置和利用。
失业率得到有效控制:
失业率保持在合理区间,避免过高或过低的失业率对社会经济造成不利影响。
用工主体条件改善:
用工主体的生产条件和经营环境不断改善,劳动保障更加健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员工队伍相对稳定。
劳动者就业机会公平:
劳动者个人的就业机会更加公平,能够获得与其能力和贡献相匹配的工作。
劳动收入和工作稳定:
劳动者的劳动收入和工作更为稳定,职业能力提升与职业发展有更多空间。
社会保险和权益保障:
社会保险和权益保障更加可靠,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在国际上,充分就业的概念通常参考英国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的观点,他认为充分就业是指在某一工资水平下,所有愿意接受工作的人都可以获得就业机会,失业率不超过5%。
结合我国实际,充分就业是指在一定工资水平下愿意就业的劳动者都能够就业的状况,但并不是人人都就业,而是指全社会的就业持续稳定增长,保持较高的就业率。在充分就业状态下,仍然存在一定数量的结构性失业和摩擦性失业,这些失业是由技术进步、产业结构变化、信息不对称和需求偏好引起的职业转换中的暂时性失业。
因此,更充分就业不仅关注就业数量的增加,还注重就业质量的提升,通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社会保障水平,实现就业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