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就业合同,也称为 三方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它通常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作为学校列入派遣计划的重要依据,并由学校发给毕业生签字,用人单位盖章,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作为办理报到、接转行政和户口关系的依据。
三方就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毕业生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专业、学历等。
用人单位信息:
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等。
学校信息:
包括学校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就业意向:
明确毕业生愿意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意向。
权利和义务:
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违约责任:
规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其他条款:
包括协议的有效期、协议的变更和解除等。
需要注意的是,三方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其法律效力随之终止。而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的双方合同,只涉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是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的重要依据。
在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时,建议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并在协议中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要注意协议的时效性和法律效力,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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