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3000元(粤东粤西粤北为5000元)。
申请条件: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同一单位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
小微企业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按其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支付工作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申请条件:
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
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
申请条件:
广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学生。
属于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或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支持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建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了解详细的申请程序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