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就业补贴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企业申报表》或《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个人申报表》。
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用工企业出具的用工证明。
社保缴费凭证。
高校毕业生在同一法人代表企业之间或同一集团公司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间流动就业,视作同一家企业就业,由集团公司提出申报,并提供同一法人代表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
高校毕业生在兼并重组或合并分立企业就业的,兼并重组或合并分立前后的企业可视作同一家企业,申报时需提供企业工商注销或变更证明。
《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其中,属企业的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属个体工商户的需经其经营负责人签字确认)。
劳动合同复印件。
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
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身份认定材料。
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创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创业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创业企业近期的财务报表。
吸纳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与吸纳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为吸纳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创业企业项目计划书。
创业企业获得的荣誉证书、专利证书等(如有)。
易地扶贫搬迁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大龄人员、残疾人、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和无法外出务工人员,参加巡防巡护类、邻里互助类、公共服务类、协助管理类、居家就业类岗位实现就业的,按规定可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的就业扶贫援助补贴,需提供就业扶贫援助岗位补贴审核表、乡(镇)、社区(或其他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有效证明材料、基本信息(年龄、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发放工资明细单)等凭证材料。
请根据具体的补贴类型和申请条件,准备相应的资料。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取最新的申请指南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