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减免政策
政策对象:企业
政策内容:企业招用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政策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用人单位、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
1.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2. 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政策标准:根据单位缴纳社保费确定。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对象: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企业在吸纳就业的同时,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解决资金难题。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对象:中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用人单位
政策内容: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税费减免
政策对象:企业
政策内容:企业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予以定额依次扣减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对象:企业
政策内容:政府为企业提供职业培训的资金支持,鼓励企业为新员工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工作能力和适应性。
就业援助政策
政策对象: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
政策内容:提供就业援助资金,帮助企业解决招聘难题。
创业培训政策
政策对象:企业
政策内容:国家鼓励企业进行创业培训,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企业可以申请创业培训补贴,降低创业成本。
用工补贴
政策对象:新招用毕业生的企业
政策内容:政府将给予一定期限的用工补贴。
贷款贴息
政策对象:企业
政策内容:企业在吸纳就业过程中,可申请政府提供的贷款贴息。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税收优惠、社保补贴、创业支持等多种措施,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促进就业增长和经济发展。建议企业详细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员工稳定性,增强企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