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就业需要和学校签订的是 就业协议,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这份协议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签订三方协议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毕业生需要先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确定就业单位和岗位。
申请就业协议书:
毕业生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就业协议书。
填写相关信息:
毕业生依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并交由用人单位签字、盖章。
学校盖章:
用人单位填写完毕并盖章后,需要由院系或学校就业部门审核并盖章。
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留存:
签订完毕的就业协议书交用人单位一份,毕业生留存一份,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需要注意的是,三方协议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正式文件,但并非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下依法签订的,明确了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建议毕业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务必仔细阅读协议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并在必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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