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是指 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个体经营人员:
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包括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快递投送、网约送餐等从业人员。
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如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劳动人事部门批准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等。
这些人员通常没有固定的用人主体,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收入,并且可以在第一产业之外的各种行业中工作。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由个人承担,并可以在本省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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