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就业是指 处于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参加国民经济中某个部门的社会劳动,从而获得有劳动报酬或劳动收入作为其生活主要来源的状况。简而言之,想就业就是 希望找到工作,通过劳动获得报酬或收入。
就业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主体条件:
就业的主体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通常是年满16周岁的符合条件的公民。
主观愿望:
公民在主观上具有就业的愿望,如果公民没有就业的愿望,就不能实现就业。
客观条件:
包括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以及每周工作时间的长度。
因此,想就业不仅仅是找到一份工作,还包括满足上述条件,通过劳动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以维持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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