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局局长主要负责 就业促进与人才服务方面的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贯彻国家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落实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措施。
开展劳动力市场信息收集整理、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组织劳动力市场信息平台建设。
承担区域间的劳务交流、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
负责失业保险基金征缴、待遇审核发放及管理工作。
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工作。
开展小额担保贷款服务和创业培训工作。
免费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咨询服务。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就业创业、就业人才局等工作。
指导各级就业服务工作,组织和推进就业政策实施,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制,促进就业发展。
负责所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和生态建设工作。
这些职责涵盖了就业服务的各个方面,从政策制定到具体执行,从市场管理到困难群体帮扶,确保就业服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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