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需要将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时,填写档案转递就业单位的信息应 根据就业单位的性质和档案接收条件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填写建议:
如果就业单位具备接收管理人事档案的资格
可以直接填写就业单位的人事档案科或相关部门。
例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企央企等通常有专门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如果就业单位不具备接收管理人事档案的资格
可以填写就业单位所在城市的人才市场。
例如,民营企业、灵活就业等情况通常需要将档案托管在所在城市的人才市场。
对于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
可以填写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
教育局通常会接收和管理师范类毕业生的档案。
如果对档案转递不放心
可以选择自己提取档案,这种方法最为保险。
三方协议上的档案转寄地址
若已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一同转至工作单位。
未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可留在学校或转至省档案局,学校可免费保存两年。
档案和户口可放在原籍人才市场交流中心。
若签订了三方协议,档案转至协议中注明的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未签订则档案默认打回原籍。
建议
确认就业单位的档案接收条件:在填写档案转递信息前,先确认就业单位是否具备接收和管理人事档案的资格。
选择合适的档案接收地址:根据就业单位的性质和档案接收条件,选择合适的人才市场或教育局作为档案接收单位。
保留相关证明文件:在转递档案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查询和提取档案。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档案能够准确无误地转递至就业单位或相应的人才市场,避免因填写不当导致的档案传递困难或无法及时查阅档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