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的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创业补贴 :鼓励和支持创业,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政府会提供一定的创业补贴。就业补贴:
为鼓励更多的人就业,对于符合条件的求职者,政府会提供就业补贴。
社保补贴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其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中小微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每人1000元。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年底前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给予每名高校毕业生2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
培训补贴 :为提升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政府会提供培训补贴,鼓励参加各类职业培训。一次性就业安家补贴
标准:
本科生1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一次性发放。
对象: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
博士后经费资助:
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启动经费准进入石家庄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完成博士后开题报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每人每年给予日常经费资助5万元。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针对年龄在40岁以上的女性和50岁以上的男性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求职补贴:
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名高校毕业生2000元。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不同群体在石家庄市就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才储备。建议符合条件的求职者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并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相应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