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就业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稳就业奖补
春节期间连续稳定生产的企业,按实际生产天数每人每天给予150元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单家企业补贴金额最高可达50万元。
专项补贴
一线施工人员:
2024年1月28日至2月4日期间每人每天100元。
2024年2月5日至2月12日期间每人每天50元。
招工招才奖励
初次来厦就业、本市新成长劳动力稳定就业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招工招才奖励。
交通费和住宿费补贴
企业派员参加市、区人社部门组织的市外招聘活动可按规定享受50%交通费、住宿费的补贴。
劳务运营机构奖励
输送初次来厦且连续缴纳社保3个月(含)以上的劳动力,给予劳务运营机构2000元/人的输送奖励。
通过年度考核的劳务运营机构给予5万元运营补贴。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博士每人8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
租金补贴
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
创业项目启动补助
毕业五年内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项目启动补助。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补贴
新引进人才原则上应在自引进之日起1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按1万元/人的标准获得补贴。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企业稳定生产、自主招工招才,并为新引进人才提供生活补贴和租金补贴等福利,以吸引更多人才来厦就业。建议企业和个人关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政策信息和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