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贩毒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具体处罚如下: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此外,若在国外被判有罪,回国后还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刑事责任:
包括有期徒刑至死刑。
罚款:
金额与案情和犯罪所得相关。
服刑期间和社会监管:
在服刑期间,罪犯们可能会接受监狱的严格管理,而在刑满释放之后,他们也将继续接受社会的监督与管理。
强制戒毒:
根据《禁毒法》的相关条款,罪犯可能需要进行强制戒毒。
建议留学生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任何形式的毒品活动,以免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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