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眷在职人员留学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经济担保证明和入学许可证件
侨眷在职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时,必须取得正当可靠的经济担保证书和入学许可证件。
单位证明和侨务机关审核
归侨及符合相关规定的眷属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需要由其所在单位(或父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经县以上侨务机关审核盖章生效。
档案处理
考虑是否需要保留国内档案。如果计划在出国留学期间保留国内学历,则需要确认档案的保留方式和处理方法。例如,可能需要在国内办理学历认证手续,并将这些认证带到国外进行认证。
单位提供便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归侨和侨眷在申请自费出境学习或经商时,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便利。
建议
提前规划:尽早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以确保留学申请的顺利进行。
咨询专业机构:在申请过程中,可以咨询所在单位的侨务部门或当地侨务机关,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保留档案:如果计划在国外使用国内学历,建议提前办理学历认证手续,并确认档案的保留方式。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侨眷在职人员可以顺利完成留学申请并顺利出国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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