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回国后报销的流程如下:
学费报销
学费支付:国家留学基金委按留学单位规定的外汇币种将学费直接支付到留学单位账户。留学人员应事先咨询留学单位外办或财务部门,取得留学单位接受境外转账的卢布账号,包括swift code、BIK code和VO code。
个人支付与报销:如果留学单位不接受境外转账,留学人员需先个人支付学费,然后申请报销。
国际旅费报销
经济合理路线:出国人员应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乘坐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出国人员均应乘坐国际班机和国际列车。
签证费用报销
报销原则:报销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本人的签证费用,仅能报销一次,针对获得的有效签证进行报销。
办理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签证费报销材料电子版。
其他费用报销
出差补助及公杂费:参照《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出国人员的国际旅费按经济合理路线执行,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其他相关文件:归国后需持相关材料前往财务处核销出国费用,包括《因公临时出国材料包》等。
建议
提前咨询:在留学前,务必咨询留学单位的外办或财务部门,了解学费支付和报销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
保留票据:妥善保管所有出国相关的票据和文件,以便报销时提供。
及时申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申请报销,避免因错过申请时间而导致无法报销。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联系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或国家留学基金委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