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在北京的社保缴纳方式如下:
本市城镇户口的留学生
如果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地区、县职介中心或人才中心,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存档部门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业务,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并累计缴费年限。
如果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保所,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则属于本市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不能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业务。
非本市城镇户口的留学生
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学生,可由学校开具就读和无医疗保险证明,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在本市发生的符合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留学回国人员
与在京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人事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
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外籍人员参保办理流程
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登录社保局网站企业网上申报。
打印《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停交/调动/险种变更/恢复参保/工资变动申请》,附上申请资料到征收前台办理。
建议
提前规划:留学生在出国前应了解并规划好社保缴纳事宜,确保在需要时能够顺利办理。
选择合适的存档机构: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存档机构,以便于办理社保业务。
关注政策变化:社保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定期关注最新政策,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影响。
通过以上信息,留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社保缴纳方式,确保在留学期间和回国后都能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