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去留学时,档案的办理流程如下:
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
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包括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在离校时,应将户口和档案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人才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
申请办理存档手续
档案存入上述机构后,再向留学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如果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留学服务中心是不予受理的。
提交必要材料
办理留学存档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存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护照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的复印件1份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学生签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等
办理调档函
申请人到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会出具调档函。
提档并签署管理合同
申请人需将档案提至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并签署相关管理合同,包括学籍证明、学历认证、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明等。
注意档案的保存期限
有些学校可能会保留档案一段时间,以备未来需要使用或查阅。学生可以向学校档案馆或教务处咨询保留期限,并了解如何申请查阅档案。
档案的转移或委托代办
如果选择将档案转移到其他相关机构,如其他教育机构或雇主,可以向学校咨询如何申请档案转移,并了解相关程序和要求。如果已经出境,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存档手续。
重新建立档案
如果档案确实丢失,留学生需要重新建立档案。具体步骤包括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联系原毕业学校出具证明、向相关单位或机构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选择具备档案托管资质的机构进行托管等。
建议:
在退学前,学生应详细咨询所在学校的档案处理政策,了解是否可以继续保留档案和如何申请获取档案信息。
如果选择将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务必按照要求准备齐全的材料,并及时办理存档手续,以免影响未来的就业和职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