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基金委的钱退还款流程如下:
结算审核 :留学基金委会对留学人员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以确定应补发的奖学金金额。核定未获得奖学金:
对于确实未获得继发奖学金的留学人员,由原派出机构进行核定。
退还或补发
如果需要“退还”奖学金,原派出机构将直接沟通收取应退还款项,这可以按照留学人员回国当日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如果需要“补发”奖学金,原派出机构将反馈信息给留学基金委,并通知留学人员配合进行补发流程。
留学保证金的取出方式
银行解冻存款:
通过提交所有存款证明的原件给银行,以解冻存款并取出资金。
退还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如毕业证明、离境证明等)至学校或相关机构,并确认账户信息,保证金通常会退还至学生名下的个人银行账户。
划转或邮汇:留学人员可以选择将保证金划转至指定账户,或通过邮汇方式提取保证金,需要提供户名、开户行和账号等信息。
提取保证金
留学人员回国后,需向国内推选单位报到,并由推选单位在《提取保证金证明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留学人员填写《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并附交相关材料,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律事务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验材料后,通知“留学人员保证金存取处”按选择的方式退还保证金。
其他资金转移方式
汇票:提前将人民币换成外币并带出国,在开户成功后存入汇票,钱即到账。
存款证明:如银行开出的存款证明冻结的保证金,在证明到期或完成特定条件(如毕业)后,可向银行申请解冻并取出资金。
取消计划:
如因故取消出国计划,需由推选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并寄送相关材料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律事务部,按选择的方式退还保证金。
建议:
在留学前,详细了解并确认留学基金委和所在学校的退费政策及流程。
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存款证明、毕业证明、离境证明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办理退款手续。
如有任何疑问,及时咨询留学基金委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