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已经离港,想要办理留学证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注册并报到
如果您在香港合作研究或就读时间超过6个月,需要先到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教育科技部报到注册。报到时需要携带港澳通行证、学生证或职员证。
办理留学证明
在离港前的三个月内,您可以到中联办办理“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办理时需要携带港澳通行证、学生证或职员证。
如果需要代办,还需要提交委托人签署的授权书、委托人的港澳通行证中全部来港学生签注或工作签注页和有委托人相片一页之影印副本,以及学生证或职员证之影印副本。
选择办理地点
留学证明可以在中联办办理,也可以在大使馆办理。具体办理地点取决于您的学校和所在区域。
准备材料
办理留学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港澳通行证、学生证或职员证。如果办理时毕业证还没下来,可以用学校提供的“考试全pass论文交了”的证明代替。
办理流程
到中联办后,先在大厅服务台领取并填写登记表,然后上交材料。办理过程无需手续费。
如果材料寄出后证明还没办下来,可以要求教育组将证明寄回国内地址。
注意事项
办理留学证明的前提是在香港刚到后的三个月内曾在中联办注册过。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以便顺利办理留学证明。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上述步骤进行办理,以确保能够顺利获得留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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